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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建工作制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工作职责
    1、以邓小平理论, “三个代表”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,按照“党要管党,从严治党”和“治国必先治党,治党务必从严”的要求,切实加强党的思想,组织,作风、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,紧密结合新时期党建工作特点,积极改进党组织建设的领导方法和管理方式,进一步推进医院各级党组织制度化,科学化,规范化建设。
    2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。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团结、带领党内外的干部群众、努力完成我院的各项任务。
    3、组织党员、职工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,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、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。
    4、加强党委自身建设,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,提高领导班子成员的思想水平和决策能力。
    5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,认真组织“三会一课”,严格组织生活,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。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。遵守党的纪律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。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。
    6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的思想政治工作,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。教育党员干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、创造性。
    7、密切联系群众,经常了解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关心和帮助职工改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。
    8、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,自觉维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的利益。
    9、严格执行和贯彻上级关于医院工作的指示、规定和政策。
    10、做好民主党派、工会、女工委、共青团、离退休职工工作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
    一、党委中心学习小组由院党委及行政领导班子人员组成,党委书记任组长,根据情况安排党支部书记、职能科室主任(科长)列席党委中心组学习。
    二、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群部根据上级党委要求安排学习内容,并印发给中心学习组各成员。
    三、中心学习组成员每年自学时间不少于120个学时,集中学习每两个月安排一次,每次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中心发言,发言人应根据内容拟好发言提纲。
    四、统一学习笔记本,每个成员每至少一篇学习笔记,每年记录字数在不少于3万字。
    五、党委中心组学习活动由组长主持。党委及领导班子成员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,应向组织请假。未参加当次学习的成员,
事后应根据学习计划要求进行自学补课。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群部按计划确定时间,组织落实,每半年检查一次学习记录。
    六、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签到制,由中心组学习秘书负责。
    七、年终公布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参加集中学习次数、发言次数、心得笔记,相互监督。
    八、每次学习,由中心组秘书负责记录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民主生活会制度
   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,加强党内监督,使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、规范化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有关规定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    一、党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
    (一)本规定所称党员领导干部,是指医院党委委员。
    (二)根据民主生活会议题和有关要求,可以吸收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。
    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、总结、统一认识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:
    1.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委的指示、决定的情况。
    2.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,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。
    3.艰苦奋斗、清正廉洁,遵纪守法的情况。
    4.坚持群众路线,改进领导作风,深入调查研究,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。
    5. 其它重要问题。
    二、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方针
   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“团结一批评”与“自我批评一团结”。 紧密围绕议题,交流思想认识,总结经验教训,充分发扬民主,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达到统一认识,增强团结,互相监督,共同提高的目的。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。
    三、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
    医院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,每年召开1-2次,根据需要,也可以随时召开。遇特殊情况延期的,必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。会议日期和议题,须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,使其做好准备。
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和议题,应提前十天报告上级党组织,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。上级党组织负责人,党员领导干部可适当参加下级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,了解情况,进行指导。
    四、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:
    1.根据医院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,确定重点议题。
    2.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就有关问题互相谈心、沟通情况、交换意见。
    3.院党委委托纪委、党办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和建议,应于会前将群众意见转告出席人员,并在会上通报。
    五、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开和主持,并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引导大家畅所欲言。民主生活会期间原则上不请假,不得无故缺席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要事先向党委主要负责人请假。
    六、民主生活会后十五天内,要向上级纪委、党委组织部门书面上报会议情况和记录,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情况,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。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或本机关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。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的整改措施,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,以便接受监督。
    七、各党支部负责抓好支部党员民主生活会,班子成员应按照各自分工的要求,主动督促,指导,帮助所属支部开好组织生活会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党员干部联系基层、服务群众工作制度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,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作用,把党的温暖深入到群众心中,制定此制度。
    一、医院领导干部要加强与干部职工的联系,切实做好群众工作,每名党员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个党支部、两名困难党员或职工,经常与他们交心谈心,了解他们的需求,向他们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每名院领导干部要联系一个民主党派,了解民主党派工作计划、工作安排,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。
    二、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耐心听取意见,关心群众生活,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情况,努力解决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。
    三、医院领导干部要虚心听取群众的批评意见,接受群众的监督,融洽与群众的关系,把群众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。
    四、要妥善处理群众中的矛盾,发现苗头要及时做工作,使矛盾妥善得到解决,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。
    五、党委委员定期与所联系党支部保持联系和沟通,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人员和工作等情况,每年至少为支部党员作一次学习辅导报告,至少参加一次支部组织的主题实践活动,负责与拟发展的预备党员进行谈话,帮助和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。
    六、医院重大会议邀请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,向他们一通报医院年度工作、重要工作安排,征求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对医院建设发展的意见和建议。
    七、医院领导干部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定期向党组织进行汇报。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
    一、认真贯彻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“十六字”方针,按照发展党员规定的程序,做到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
    二、党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进行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 科学发展观以及党的基本知识、基本路线教育,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、宗旨等,端正入党动机。
    三、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,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,经常同他谈心,帮 助其进步。同时,注意在实践中考察其政治觉悟、思想品质、现实表现。
    四、选派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。选派比较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,参加市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短期集中培训班,经培训合格取得《培训卡》。未经集中培训的,不得发展入党。
    五、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,方可列为发展对象。
    六、接受新党员,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,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,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,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半数才视为通过。 
    七、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。预备期内,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等方式,对预备党员进行 教育和考察。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党支部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、支委会审查、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的基 础上,按时作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,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“三会一课”制度
    “三会一课”是指: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、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,按时上好党课。“三会—课”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,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,严格党员管理,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。
    一、“三会一课” 要做到经常化,制度化。一般情况下党小组会每月1次,支委会每月一次,支部大会、党课每季度一次,具体时间由支部根据情况确定。
    二、 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医院近期具体任务,充实会议的内容,保证会议质量,
    三、任何党员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,都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地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,不准以任何借口随意不参加,确因特殊不能参加的,须事先请假。
    四、“三会一课”记录要完整、规范,有专人记录专人保管,党委对支部、支部对小组要逐级定期进行会议记录检查。
    五、 “三会一课”的内容。
    (1)传达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、决定、报告和文件,结合本部门的实际,讨论本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措施,提出建议。
    (2)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、党的方针政策、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,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,增强党性修养。
    (3)听取党员思想汇报,检查党员工作。
    (4)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    (5)分析职工的思想动态,关心群众生活,反映群体的具体要求。
    (6)讨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。制订培养、教育和考察建党积极分子的具体措施、检查落实情况。总结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经验,查找存在的问题。讨论党员发展、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。
    (7)检查党员执行党章的情况,讨论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,发扬正气,表彰先进,对犯有错误的违法乱纪的党员提出批评,进行教育或提出处分的意见。

   
党费收缴制度
    自觉、按时、足额交纳党费,是党员必须具备的一个起码条件,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,是党员 关心党的事业的具体表现。为切实搞好本党支部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,特制定如下制度:
    1、党员必须本人交纳党费,除非有特殊情况,方可委托其他党员转交。
    2、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。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,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,就认为是自行脱党,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,由支部讨论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。
    3、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,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,不可少交。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,可以不限。
    4、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,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,若需换届,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。
    5、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、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记入《党费收缴登记薄》。
    6、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,不得个人长期保管现金。
    7、党费的收缴情况,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。
    8、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,支部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张贴公示榜等方式,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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